一、支持范围
重点支持移动生活服务、大数据和区块链、北斗导航及位置服务、信息安全、人工智能、集成电路设计和其他移动互联网类等领域发展。(对于基于“和包支付”的移动互联网双创项目重点支持)
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和应用示范项目加快建设。
二、申报主体条件
1、长沙市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长沙,并经统计部门备案,以面向移动互联网提供产品生产、软件开发、内容加工、服务保障和基于移动互联网提供产品及服务为主营业务(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原则上超过30%)的独立法人企业及机构。
2、生产经营情况良好,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无知识产权纠纷,近一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。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一类企业上年度营收达到1亿(含)以上,且年增长率15%(含)以上;
二类企业上年度营收达到3000万(含)至1亿元,且年增长率25%(含)以上;
三类企业上年度营收达到500万(含)至3000万,且年增长率50%(含)以上;
3、产权明晰,管理规范,遵纪守法,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,及时按财政部门要求上报财务信息;
4、依法纳税,无不良信用记录;
5、项目申报应具备的其他条件。
已获得市本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。
三、申报材料
1、封面(附件1)
2、专项资金申请表(附件2);
3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(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)(附件3);
4、申报材料正文(附件4);
5、相关附件:
按《长沙市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详见附件6)明确所需的资料提供(原件扫描电子版及其他申报单位认为应提供的资料,如企业股权融资原始证明资料、前两年审计报告(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)、实缴资本证明、企业估值报告等)。
四、申报时限及要求
本次申报采用“无纸化”申报的方式,企业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。
1、各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,将材料电子版(要求盖单位公章的页面需提交扫描件)提交到“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系统”完成项目网上入库申报(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后申报)。
2、各申报单位要在《长沙高新区移动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系统》完成注册,按要求填写月报及年报,并完成系统在线申报工作。
五、评审方式
按照产业领域分类进行评审。评审方式:一、二类企业先按企业上年度营收、市值或估值、增长速度、税收及上年度股权融资额等因素进行排序,选择排名前70%的企业进入专家评审,再依据专家评分高低确定拟支持名单。三类企业直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,依据专家评分高低确定拟支持名单。
六、公示与资金支持
依照《长沙市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原则上对拟支持的100个项目按照一、二、三类企业的分类,分别予以4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的资金支持。并将拟支持名单报市领导审定后,在长沙市经信委官网和长沙晚报等纸媒上进行公示。
长沙市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